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参保人住院治疗或者门诊规定病种诊疗时,按照规定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在职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分段计算的办法,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规定分别负担: (一)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部分,统筹基金负担85%,个人负担15%; (二)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负担88%,个人负担12%。 退休人员的统筹基金负担比例比上款同段的负担比例提高三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降低三个百分点。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其他住院费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应不低于55%,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应不低于45%。和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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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统筹支付就是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帐户支付,也就是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用于在平时买药的时候发生的行为。有的地区统筹的部分是即时结算的不需要参保人员自己垫付有些地区是参保人自己垫付后再报销。
1、门诊、急诊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长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2、住院报销比例: (1)住院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2)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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