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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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每一个红绿灯路口都有违章拍照,只有设置了“电子眼”的红绿灯路口才有违章拍照。“电子眼”通过地面埋设的感应线圈来感知路面上汽车传来的压力,当红灯亮起时,如果前轮压线,会产生一个信号,此时会拍摄第一张照片。如果没有停车,继续往前行进,后轮压过时会再次产生一个信号,第二张照片完成。当车辆行进至对面路口的感应线圈,此时会拍摄第三张照片。红灯亮起时,如果驾驶车辆被连续抓拍三张照片时,系统会默认车辆已经闯红灯。指挥中心收到图片后,将车牌号信息与车管所信息比对,并认真核对三张照片,确认无误后将信息录入数据库,形成违章记录。
1、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 2、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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