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不同于五险,不是强制缴纳的,如果单位一直没有给你缴纳,同工同岗位的其它员工都没有缴纳,那么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也没有补交义务。 2、如果单位之前有给你缴纳住房公积金,后来因其它原因不能你缴了,或者同工同岗位的员工一直有缴纳,而你没有,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没有就此作相应赔偿的,可以要求补缴。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针对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补缴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会被责令限期缴存。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3.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但如果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