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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2022-06-10 01: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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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0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房地产转让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产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但其行为并非任意的,不受约束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禁止条件: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是一种灵活性安排,既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包括将来法律、行政法规就新的情况作出的决定,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所述禁止转让情形不包括一般部门规章、地方立法和地方规章规定的情形。允许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应当具备的条件: (1)按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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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进行合同转让的合同主要包括三种: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主要有: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关系相关的合同债权,不作为的合同债权,与第三人利益有关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当事人不得转让。

王张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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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如下: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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