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针对我从承租人那里租的房子,而且房东同意转租,这过去还不到一个半月,该找房东退还是找承租方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是的。在租赁合同中,将自己的物品租给他人使用的是出租人,租用他人物品的是承租人,房东可理解为出租人,租客为承租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