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8、合同应约定是否同意转租。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内容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主要有以下7种形式: (1)承租:承租即房客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向房东租用房屋。 (2)预租:预租是指开发商将尚未竣工但是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与预租人签订预租合同并预收租金,然后按照约定日期把房屋交付给预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关系。 (3)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承租的房屋再租给他人的行为。 (4)委托出租:委托出租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将房屋出租。 (5)代理出租:代理出租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房屋出租。 (6)承租权转让: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自己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7)承租权交换: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二、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