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房屋面积有差异,购房者应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给买受人。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合同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含3%)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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