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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没过户有债权纠纷

2022-11-05 17: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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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5 回复

专业分析:

原房主跟你上手买家之间发生了房屋买卖关系,但并没有过户(但有公正),也就是说该房屋的物权还是属于原房主的。现在你、你上手和原房主签订三方协议,原房主同意配合你过户没有问题,公正没有关系,即便产生纠纷,也是你上手和原房主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还有,肯定是不满5年的房子,你这种情况买卖赠予税费上没什么区别。中间环节比较复杂,为了降低风险还是请律师把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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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在法律上,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改变,也就是这栋房子的主人还是原来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自合同成立时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效力和登记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有点像是签订了合同就是有了保证,对方不卖就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综上,目前来说房子所有权还在原房主那里,原房主与别人有纠纷被起诉,应该作为被告,待纠纷解决后,与房屋拆迁有关的才会继续。最后关于拆迁款,理论上都是要补偿给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若因房屋产生债的纠纷,那么该笔拆迁款在拨付给所有权人后应该先偿还因此产生的债;而因为房屋拆迁,原房主不能履行予现房主的合同,应该对现房主进行补偿,不能达成协议的,现房主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因原房主违约造成的自己的经济损失赔偿及其他赔偿。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过户纠纷不是债权关系。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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