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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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不是被保险人没关系,关键看有没有驾照,无照驾驶保险公司不赔。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也不赔。假如有驾照的且交警认定全责,那么对方损失多少,赔多少。假如部分责任的,那么按照责任比例赔偿。保险公司赔多少的具体数据要首先拿到所有的发票和材料让保险公司帮你算。才能得到一个比较准确的数字。
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 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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