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案件的法律文书要如何公告送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涉外离婚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当事人在国内有住所的,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人民法院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取外交途径送达、委托使领馆代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文书。在公告送达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受送达人,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