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地受伤怎么赔偿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建设工程领域相对比较复杂,现实中,施工单位往往是把工程分包、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或其他组织,这些组织招用的劳动者受伤了,索赔往往十分困难,施工单位和这些分包、转包单位通常互相推诿,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按照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将工程违法转包的,是需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但同时又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部分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能直接认可用工主体责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在工地受伤,施工单位不进行赔偿的,则需要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而部分地区工伤及劳动保障部门则直接认可用工主体责任,劳动者可直接向工伤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用人单位的用工主体责任。
对于在工地受伤了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应工伤等级赔偿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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