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福建省晚婚晚育假相关规定?

2023-07-21 16:28:17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21 回复

专业分析: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展开更多

针对福建省晚婚晚育假相关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晚婚晚育的产假时间是98天,一般情况下每个地方的晚育假是不同的,一般是15到30天之间,具体看当地的规定,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在产假期间也是有工资的。

覃程律师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剖腹产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增加一个婴儿就增加15天的假期。而且并不是生产的女职工才享受产假福利,流产的女职工也享受,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后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