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怎么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针对加班费如何计算?怎么计算计算规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加班费计算如下: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的计算是工作日加班费为150%,周末加班费为平时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为平时工资的300%。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情况下: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