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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纳税主体吗

2022-11-04 19: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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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4 回复

专业分析:

新税法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法人所得税制,即以法人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因此,新税法以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认定标准,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实施实行了“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因此,新税法实施后,分支机构为何不再是纳税主体,政府做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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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不属于。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不是法律主体,只是会计主体。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分公司不属于法律主体,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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