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针对济南户口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流程:第1步: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或市房产交易大厅二楼受理窗口)提出房屋登记申请;第2步:登记机构审核登记,申请人到房产交易大厅二楼西厅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1、符合上述条件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已婚的,还应出具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由家人代办。 3、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孕、育及节育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更新。 4、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电子婚育证明代替纸制婚育证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优质的计生服务。 5、婚育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当前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件号码、结婚时间、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代码、个人联系电话、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件号码、配偶户籍所在地、配偶户籍所在地代码、子女信息等。 1、符合上述条件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已婚的,还应出具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由家人代办。 3、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孕、育及节育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更新。 4、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电子婚育证明代替纸制婚育证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优质的计生服务。 5、婚育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当前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件号码、结婚时间、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代码、个人联系电话、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件号码、配偶户籍所在地、配偶户籍所在地代码、子女信息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