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是可以在两个地方或两种医疗系统报销的!因为系统没有联网,都是独立的!但实际上是操作不了的!因为你的资料只有一份,报销了一个后,很多资料原件就没有了,最简单的就是发票,用药清单,医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等等!这些都是没有第二份给你的!这些有些是可以重新给你,但发票这个是没有办法给你第二份的!所以实际上是操作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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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住院后短期内可以办理再次住院。对于因治疗后短期内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和个人身份证、加盖医保专用章的住院证、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到再次住院的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应包括上一次住院资格确认书编号、出院时间、自费金额、增付金额、申报金额等内容。
第二次入院,不是疾病同一诊断的话,还是可以办理医保的。若是同一诊断,就得至少间隔15天。让患者“住院15天病情未达到出院标准就办理出院”或“办理出院后间隔15天后再办理住院”,都是定点医院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行为。如果参保患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科反映,医疗保险科是负责医院内部执行医保政策的监督管理部门。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住院后短期内可以办理再次住院。对于因治疗后短期内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和个人身份证、加盖医保专用章的住院证、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到再次住院的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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