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针对学生过错伤害事故有哪些责任认定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具体要看具体事实,关键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履行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
具体要看具体事实,关键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履行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 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2.学校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 3.学校能否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