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优惠政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人员,以及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75%给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贴。其他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50%给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且未满55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且未满60周岁的失业人员)。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应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六个月(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真实劳动合同,并进行了就业登记,失业后在常住地进行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了不低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 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已进行失业登记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属于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六个月后失业的);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失地农民,土地被依法征收,且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残疾人; 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