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产假政策最新规定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称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全面二孩”政策落地至今,全国有25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及河南产假接近半年,西藏甚至可休1年。按该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则按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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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产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不等。晚婚晚育者最长可长达4个月,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职业女性依法享有休假权,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女职工产假时间: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
女职工享受产假的待遇如下:女性生育正常有98天的产假,一般是产后休假,产前提前休假,不得早于15天。如果难产,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女职工没有达到晚育年龄,则男方有3天带薪陪产假;如果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可享受10天带薪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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