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应当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合肥的,可以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未在合肥的,不可以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针对合肥法院判决离婚不出抚养费可以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可以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反映,由人民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2.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人民可以依职权直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判好的抚养费在如下几种情况可以适当减少: 1、因支付人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支付人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