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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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各需要承担以下责任或者义务: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员工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此项规定为强制性规定,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守,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会计师事务所自称其实行宽松的“人性化”管理,按照行业惯例,可以不与项目审计辅助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其所主张的行业惯例不符合法律规定。 基于会计师事务所违法在先,员工可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仅可以追索拖欠的劳动报酬,还可以所要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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