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车祸善用病例本 有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住院时或出院后,往往要到门诊或其它治疗场所治疗,他们花了钱,却没有在病历本上体现出来,以至在将来索赔时都无法得到赔偿,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病人所有的花费都必须与病历本或者处方相符,否则不予赔偿。所以,交通事故受害人花每一笔钱,都要保留好发票和相应的处方或者病历本。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伤情在入院的时候没有检查出来,过了一阵子才检查出来,一定要医生在病历上写明,否则,会影响以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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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给病历违法。医院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当事人可以向该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举报,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疗机构门诊病例保存至少15年,住院病例保存时间至少30年。在中途中,如果病例损坏遗失全权责任由医院承担。医院病例档案是医务人员从事临床医学以及病理研究的重要资料,同时也是病患处理相关医疗纠纷方便查档案的重要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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