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四级伤残不能一次性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所在单位和工伤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三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之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四级伤残工伤职工待遇不能一次性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由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针对工伤四级伤残可以拿到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中,生活护理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四级为百分之三十。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而且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伤残津贴会根据省政府的规定,每年作出一定的调整。四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话,伤残津贴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
劳动者可以先从工伤保险基金里面,按照伤残等级获得1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通常4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是18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4级伤残的,一般会赔偿百分之75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