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公司知道被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但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订立程序合法; 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中经过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经过公示。 二、达到严重程度 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 三、程序合法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虽然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但尚不构成严重程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但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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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依照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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