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物管公司对小区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依据我国目前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手段来看,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范围是整个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虽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公司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保安服务,仅指物业管理企业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物业使用的安全,而实施的必要的正常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这种保安义务应是有限的、必要的、相对的,不应理解为绝对的、全面的保安义务。 当物业公司有违一般性的物业保安义务并造成管理区域内财产灭失的,应根据其违约程度确定需承担的责任和具体赔偿额。
针对小区内发生意外事故物业需要负责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司法界,这个问题未有定论,在判断物业是否承担责任时,要考虑以下因素:第一,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在小区内车辆停放及行使的管理责任;第二,有无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公司没有依照约定履行了相关的管理责任;第三,物业对汽车停放收取的管理费是车位使用费(停车费)还是车辆看管费(看车费)。因为受损车主主有证据证明物管收取的是车辆看管费,才能从法律上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车主在交费停车时,要留意票据背面是否注明是车辆看管费,车辆万一受损,好有凭证。
因物业管理企业疏于管理,致使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娱乐、运动器材等公共设施存在不安全因素,造成业主在使用或者靠近这些设施时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