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涉外婚姻中,国外一方下落不明,国内一方再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何结束涉外婚姻

2019-04-17 20:03:31
推荐答案

赵强律师

2019-04-17 回复

专业分析:

构成重婚。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下落不明的国外一方当事人须先行送达,送达没有回执还要公告。一般送达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而再公告则需六个月的时间,一个离婚案件至少要经过二次公告,这样算下来,打一个离婚官司要用一年半甚至更长的时间。

展开更多

针对涉外婚姻中,国外一方下落不明,国内一方再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何结束涉外婚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涉外婚姻结束的方法: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中国。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如果外国一方可以回国,双方仍可以共同到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一方不能回国,那么无论双方同意离婚与否,都必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中国的律师代理出庭应诉,但必须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