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针对哪些不属报销范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以下是不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诊、急诊留观床位费。 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就诊、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湿箱费;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