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限超过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对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或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为基数,增加临时安置费;1、逾期12个月以内的,自逾期之月起增加50%;2、逾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逾期第13个月起增加75%;3、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逾期第25个月起增加100%。(二)对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被征收人或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付给临时安置补偿:1、逾期12个月以内的,自逾期之月起按规定标准的50%计发;2、逾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逾期第13个月起按规定标准的75%计发;3、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逾期第25个月起按规定标准100%计发。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对前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针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否约定拆迁过渡期限,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