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费目前法律对此并没有专项的规定,但可以明确的是,小区的住户拥有装修房屋的权利,而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是属于所有业主的,因此装修管理费即使要交,是交给业主委员会还是物业管理会,这个收取的权利主体值得商榷。其次,收取不予退还的装修管理费显然是没有法律支持和道理的,但鉴于装修时容易破坏公共环境和设施的客观现实,他也比较倾向于收取装修押金的做法。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细化约束,即使是收取装修押金的做法,在出现赔偿问题时,其损害程度鉴定主体,赔偿费用都没有具体规定,因此也容易产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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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和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小区相关公共事务的处理 2.小区公共绿化的维护,在交房前开发商就向业主承诺过小区的绿化面积会达到多少,而这管理和维护也由他们来进行 3.小区物业费的相关使用情况的告知及明细,业主作为物业费的缴纳者享有物业费使用的知情权 4.小区公共环境的维护和保护,包括小区的垃圾桶、地面及绿植的维护 5.小区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和告知,对小区内的不文明行为物业因及时劝阻,维护小区的形象 6.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规范中的服务和义务 7.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需要保证小区内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出现问题需要及时维修。
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除非业主与开发商在合同中对物业费的交纳有时间和条件的约定,否则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后,业主应交纳物业费。 根据法律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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