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
针对我买了一套安置房!还是建筑中!可一直都没退还给我!?我这样的问题可以告他咋骗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借条可以作为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提交给法院。但是只有借条并不能完全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还需要其他证据材料。只有证明了借款事实,才有可能实现债权。
朋友之间借钱,立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在借钱(欠钱)时就有欺骗、欺诈的故意,就有不想归还的想法,才可能是诈骗行为。 构成诈骗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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