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深圳居民与香港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2-11-09 17:30:07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深圳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香港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在当地民政局即可办理。

展开更多

针对深圳居民与香港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深圳居民与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方法:深圳居民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香港居民携带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一般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和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当事人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