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1 回复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针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张丽丽律师
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这次上升到出台司法解释的层面,可见最高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足之处应该结合自身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自身与正式党员之间的差距,尤其考察自身是对党的思想、路线、宗旨、纪律等方面的认识与实践的不足之处。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专题
2022.10.04
2022.07.28
2022.03.18
2022.10.15
2022.10.09
网友热门关注
2,542人已观看
32,199人已观看
如何解决员工消极怠极的问题
期限的问题题
148人已观看
139人已观看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