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一般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针对交通事故一般审理时限为多长时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调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要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及赔偿有争议,各方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中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的申请。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一般在十日内,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