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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2-08-15 13: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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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5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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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条件有三种类型: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合同无效; 2,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3,商品房预售违法,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无效的。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可分两类: 第一类是所有合同都适用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第二类就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具有的包括其独特性质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 2、房地产分离出卖的; 3、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的; 4、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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