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揭贷款购买房屋,有房产证,虽然贷款没有还完,但是这样的房子是属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子; 2、从公平角度上讲,该房屋应该经过评估作价才能合理分割,从你说的情况看,在没有其他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即使存在对他隐匿财产有所惩罚,也不能将房屋这一重大财产完全判决给你。这样的判决我感觉也有失公允。 3、二审中对方提出评估,按照程序公正原则,法院应该发回重审。 4、发回重审后,我预见下次判决会做重大改变。 不知道我的回答您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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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如果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其次,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最后,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若一起偿还贷款,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此外,如果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判决,只会根据情况对居住、使用权进行判决。
离婚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具体如下: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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