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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人档案被单位弄丢了,这个责任应该谁负?

2019-04-18 09: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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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4-18 回复

专业分析: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下文——单位未缴社保不能以现金补偿职工的相关规定:  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未缴纳是违法行为,但不能用现金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从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划拨。  因此,劳动者应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由他们监督原单位为其足额补缴社保费。  知识延伸——不缴纳社保费的法律责任 1、对未按规定期限纳费申报和报送纳费资料的,拒不接受检查和不提供纳费资料的,有意隐瞒工资发放情况造成不纳或少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欠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2、单位纳费人、扣缴义务人和纳费担保人在地税机关规定的限期内仍不缴纳费款的,地税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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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个人档案被弄丢,一方面,个人可督促其认真寻找档案,另一方面,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举报,由档案管理部门对弄丢档案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学生向法院起诉,只能以侵犯其档案所有权为由起诉,但档案的财产价值很难确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档案被单位丢失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如果个人与单位(包括委托管理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有存放档案的相关协议,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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