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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注明竞业限制条款?

2022-10-09 18: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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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9 回复

专业分析:

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约定有关本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密事项,以及员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条款。单位与员工无论是否签订了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都有必要在员工离职证明中注明竞业限制情况,以便下家单位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心得跟大家分享,用人单位在开具离职证明时,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在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处进行手工签名,并且把单位公章盖在签名和单位名称处,三者交叉。这样做的作用主要是提高离职者制造虚假离职证明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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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竞业限制,也可以向劳动者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后,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未支付的,劳动者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解除竞业限制的约定,也可以依法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后解除。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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