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以下统称电影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影,是指运用视听技术和艺术手段摄制、以胶片或者数字载体记录、由表达一定内容的有声或者无声的连续画面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的作品。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还应当遵守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针对关于刑法影视摄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办公室里安装摄像头,监视员工工作,这本身并不是违法。 用人单位在办公场所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并不必然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但用人单位使用摄像头应受到如下限制: 1.安装监控设备应当按规定报批备案。 2.应当向员工明示先知,因为这些监控手段的使用会使雇员的人格尊严部分丧失,如未明示则有偷窥之嫌。 3.监控仅限于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监控的内容仞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公共安全图像系统。 4.用人单位对受监控的员工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公开。 5.员工有权知悉监控信息资料的储存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妥善保存监控信息并定期限销毁。 6.公民享有平等权,所安装的摄像头应面对整个办公场所,不得只针对特定的一个人。 目前法律对在办公室里安装摄像头,监视员工没有明确规定,即使公司员工认为公司做法不妥,由于公司工作的规定比较笼统,所以这类案件很难进入司法程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