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回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二)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三)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针对转让和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签订买卖合同需要注意: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3、督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
签订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卖方应当具有对标的物的处分权; 2、不动产买卖合同应当注意是否有过户登记等合同条款; 3、买卖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检验标准和方法、违约责任等方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