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异地跨省流动就业缴费的养老保险怎么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此规定第二条办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劳动者在异地就业后养老保险要转移。异地的单位需要及时为劳动者参保缴费,所以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关系也要及时转移过去,由单位在新参保地为其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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