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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2022-10-18 20: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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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8 回复

专业分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政府允许开发商在商品房没有建好的情况下预先与购房者签定预售合同,这种合同是为了限制物权,即为了防止开放商一房多卖。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在开发商取得允许出售商品房的各种手续后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种合同只是在双方之间形成债的关系,购房者要取得对商品房的物权即所有权,还需要去办理过户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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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2、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不是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是指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协议。购房合同一般是指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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