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定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法院能否强制对抵押物进行查封、拍卖呢?一、设定抵押物的合同与设定抵押权是两个既有关联又不能完全等同的概念。 二、设定抵押物的合同是以一定的抵押物来保证合同主债权能够得到顺利履行,否则,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承担合同责任;而抵押权,则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才能设立。 三、依法设定的抵押权,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的受偿权,以满足债权得到最先实现。 四、如果订立了设定抵押物的合同,合同生效,但没有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虽然也可以申请执行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但债权人对此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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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办理抵押登记需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者缴纳登记费用;抵押者盖章的产权证提交给抵押当事人,办理完毕。
房屋抵押登记当事人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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