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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有抵押应结合拍卖手续、房屋手续、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如是法院拍卖的买受人,可以凭借手续等法院用拍卖收入先行解除抵押后办理过户手续。如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银行的债权,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成交后法院会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涂销抵押的。
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以下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抵押合同未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有效,但未设立抵押权。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款规定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优先与抵押人协议抵押财产折扣或者拍卖或者出售抵押财产的价格。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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