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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财产?

2022-04-27 14: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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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7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有约定从约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原则上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按份共有 如果对同居财产没有约定的,一般按照按份共有进行解决。 但是同居期间财产混同的,即双方的收益没有区别的时候,那么就会推定为共同共有,但根据同居时间、各自贡献、生活习惯等因素能认定为按份共有财产的除外。 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说是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那么就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而且,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例如具有人身性质的伤残赔偿金,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就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另外,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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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同居财产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存在为前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公民和法人,如某一所房屋属于甲、乙两人所有。属于非法同居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通常来说,财产没有共同所有权。同居关系终止时,同居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合法的继承、赠与所得,原则上是属于个人财产。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发现有共同所有权的,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利润,确定为共同财产的,共同享有共同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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