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动离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曾经明确,“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即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如辞职未准擅自离职;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 劳办发[1994]48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中的“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针对员工自动离职又可分有哪几种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的情形,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上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职工工伤认定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3、患职业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