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夫妻和孩子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和小孩的名字,小孩也是独立的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合法财产,作为父母无权剥夺小孩的财产权。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买房,房产证上登记的有老公、老婆、未成年小孩的名字。通常也没有约定明确的份额,出资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资,小孩当然没有出资,那么当夫妻感情破裂,一旦面临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诉讼离婚的时候,此套登记有三个人呢名字的房产如何分割呢 小孩也是独立个人,拥有自己的财产权,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只是代为保管的监护小孩的财产,当父母出资购房,添加上小孩的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小孩的财产赠与。任何人都有权接受赠予的财产权利,作为小孩当然不例外。只是这些权利由法定监护人父母代为行使。 夫妻离婚的时候,处分的只能是夫妻自己的财产,小孩的财产分割时不能被夫妻拿来自己分割的。当然实际生活中,父母任意处分、没收小孩的财产是另外一回事,现在就只讨论法律上的权利。小孩的名字在产权证上,而房产证作为房屋物权的法定凭证,赋予了小孩的法定财产权利。在父母由于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将登记有小孩名字的房屋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时,涉及处分小孩的1/3份额的部分条款无效,小孩可以随时主张此权利,撤销离婚协议;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方式剥夺了小孩的份额,可以对此判决提起再审,要求改判。当然实际中法院也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肯定会保护小孩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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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置房屋,一方父母出资,填写子女名字,视为单方赠与。即该事件的儿子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加上配偶姓名,视为您儿子将财产赠与配偶一部分(即产权比例),该部分若没有由明确约定视同为一半即50%。离婚后,该财产双方平均分配,两种处理方案: 1、出售,出售后收入各的一半; 2,双方任何一方出资购买下另一方财产。遇到以下情况可视为无效: 1、原产权人(儿子)在添加配偶姓名时,存有违规行为。 2、配偶存有恶意骗婚骗取财产行为上述两种情况需要足够证明才可以儿无权分割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结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写的儿子媳妇的名字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进行离婚的时候也是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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