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进行鉴定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三)原司法鉴定严重违反规定程序、技术操作规范或者适用技术标准明显不当的;(四)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但是,鉴定意见有缺陷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的除外;(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委托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受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由其他司法鉴定人实施。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应当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中注明。
针对二次鉴定的方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伤残鉴定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是委托法院进行鉴定。 1、受害人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的意见,如双方都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进行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
分为自行委托和双方申请法院鉴定。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 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就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