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以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为主,尤以国家股比重最大,股权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新建而来,加之《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表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而国家关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的规定,更从制度上确保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地位.由此市场上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即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承担着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引起股价波动的市场风险,却很难作为股东行使到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而持有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独揽公司大权却不必承担股票市场的风险.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
针对国有股权结构不合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有: 1、持股比例过于平均化。 2、夫妻股东。 3、股权过分集中。 4、家族企业找人做挂名股东。 5、外资、国企及特殊行业股东有特殊规定,代持违法。 6、干股、送股、股权激励引纠纷。 7、职工入股却不登记。
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有:持股比例过于平均;夫妻股东;股权过度集中;家族企业找人做挂名股东;国有企业和特殊行业股东有特殊规定;干股、送股、股权激励引发纠纷;员工入股但未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