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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章总写是否需要被追认

2023-07-20 19: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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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20 回复

专业分析:

公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依法刻制的公章或专用章是企业法人经工商机关登记备案确认的,是法人行使管理本单位事务、对外承担法律义务和后果的标记,也是能够证明和记录单位身份、权利义务关系、业务活动或者有关事实的凭证。故在订立合同时,若合同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公司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之后该合同即告成立,对公司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条件有特殊约定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 如果约定盖章和签字必须两项都有,那这份只盖章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需要法人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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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是不需要清算的,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财产全部归属于总公司,分公司撤销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注销登记。子公司被撤销是需要清算的。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需要。分公司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分公司也是具备营业执照的,只是其各类登记项的范围一般是限定在总公司以内的,比如经营范围等。由此可见,其实分公司变更法人登记时,是需要总公司提供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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