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按照下列法条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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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现在暂无实施限购,也没有限贷政策的,外地人在桂林买房跟本地人是一样的。当然如果想在桂林购房者自己征信有问题的话可能会影响到银行贷款,这样的话桂林购房就只能选择全款了,对于没有征信问题的外地人桂林买房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外地人在桂林买房是不能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首付的话,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不低于百分之二十执行;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不同开发商的首付比例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到时候跟开发商进行协商。
桂林市二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 1、伤残补助金:二十五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5%; 3、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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